关于比赛
主办单位:The Right Generation
协办单位:香港艺术人才协会、汉吾乐国际音乐艺术资讯网
“正确一代”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通过经俄罗斯文化部及俄罗斯总统普京总统令第 5 号命令批准举办赛事。
比赛目标是:
· 发展及加强来自俄罗斯和中国文化教育机构的参与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 保护传统并发展俄罗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潜力和两国的文化遗产。
竞赛目标:
· 建立并加强两国代表之间的创意联系;
· 为年轻人才提供支持;
· 培养参与者的创造能力;
· 激励年轻一代学习语言以及两国的文化遗产。
参与形式:线上参与
赛制:一轮
比赛类别
参赛类别:
一、提名:声乐
分项提名:
1. 民族声乐(独唱、二重唱、重唱(3-18人)、合唱);
2. 民谣风格声乐(独唱、二重唱、合唱(3-18人)、合唱);
3. 美声声乐(独唱、二重唱、合唱(3-18人)、合唱);
4. 流行声乐(独唱、二重唱、重唱(3-18人)、合唱);
5. 浪漫曲(独唱、二重唱、重唱(3-18人)、合唱);
6. 爵士声乐(独唱、二重唱、重唱(3-18人)、合唱);
7. 爱国歌曲(独唱、二重唱、合唱(3-18人)、合唱);
8. 哥萨克歌(独唱、二重唱、合唱(3-18人)、合唱);
9. 复古歌曲(独唱、二重唱、重唱(3-18人)、合唱);
10. 原创歌曲(独唱、二重唱、合唱(3-18人)、合唱)。
评估标准:
1. 音乐性,音乐的艺术诠释作品;
2. 语调和声音品质的纯净;
3. 音色的美感与声音的力量;
4. 舞台文化;
5. 曲目的复杂性;
6. 曲目是否符合表演者的能力,表演者的年龄类别;
7. 表演技巧。
二、提名:器乐演奏
分项提名:
1. 键盘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2. 木管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3. 铜管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4. 弦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5. 拨弦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6. 簧片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7. 打击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8. 电子乐器(独奏、二重奏、合奏(3-15人)、管弦乐团);
9. 声乐及器乐合奏;
10. 器乐合奏/管弦乐团;
11. 老师和学生。
评估标准:
1. 曲目和编排的复杂性;
2. 合奏表演的技术能力;
3. 语调和声音品质的纯净;
4. 音乐性;
5. 创作个性(针对独奏和二重奏);
6. 艺术性;
7. 舞台文化。
三、提名:舞蹈
分项提名:
1. 民俗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2. 民族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3. 儿童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型合奏);
4. 古典舞(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5. 风格古典舞(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6. 流行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型合奏);
7. 现代流行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型合奏);
8. 现代舞(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9. 东方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型合奏);
10. 舞蹈表演(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型合奏);
11. 步舞(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12. 街舞(独舞、双人舞、集体舞(3-23人)、大集体舞);
13. 杂技舞蹈(独舞、双人舞、合奏(3-23人)、大合奏)。
评估标准:
1.表演技巧;
2.表演动作的技巧;
3.舞蹈的组成结构;
4.演出曲目符合表演者的年龄特征;
5.舞台表演(可塑性、服装、道具、表演文化);
6.艺术性 - 艺术形象的揭示。
四、提名:戏剧艺术
分项提名:
1. 微型戏剧;
2. 摘录;
3. 戏剧院;
4. 木偶剧院;
5. 音乐剧;
6. 面部表情和手势的表演;
7. 小型剧场;
8. 艺术词汇;
评估标准:
1. 艺术形象的清晰度和亮度;
2. 演员的措词、表演者的情感;
3. 舞台文化;
4. 表演;
5. 演出曲目符合表演者的年龄特征;
6. 创意概念和实施的原创性。
参赛类型:
1. 学前教育机构/院校参与者(A类);
2. 普通教育机构/院校参与者(B类);
3. 特殊教育机构/院校参与者(C类);
4. 艺术学校、工作室、社团、协会的参与者(D类);
5. 继续教育机构/院校参与者(E类);
6. 业余艺术活动的参与者(F类);
7. 中等专业院校的参与者(G类);
8. 高等教育院校的参与者(H类);
9. 音乐会组织的艺术家(J类);
10. 学前教育机构/院校教师、负责人(K类);
11. 普通教育机构/院校教师和负责人(L类);
12. 特殊教育机构/院校教师和负责人(M类);
13. 教师及继续教育机构/院校负责人(N类);
14. 业余艺术活动的教师、领导者(P类);
15. 中等专业院校教师、校长(Q类);
16. 教师和高等教育机构/院校负责人(R类);
17. 音乐会组织的教师和导演(S类)。
年龄组别:
第 1 组-5-8 岁;
第 2 组-9-13岁;
第 3 组-14-17岁;
第 4 组-18-25岁;
第 5 组-26-29岁;
第 6 组-30-35岁;
第 7 组-36-45岁;
第 8 组-46-55岁;
第 9 组-56-59岁;
第 10 组-60岁以上;
第 11 组 -混合。
比赛奖项
一、评估是按照分数等级进行的,所授予的头衔如下:
1. 大奖赛(9.6 - 10 分);
2. 一等奖(9.1 – 9.5 分);
3. 二等奖(8.5 – 9.0 分);
4. 三等奖(7.5 - 8.4 分);
5. 一级奖项(6.5 - 7.4 分);
6. 二级奖项(5.5 - 6.4 分);
7. 三级奖项(4.5 - 5.4 分);
8. 参与奖(少于 4.4 分)。
二、奖品
1. 按照参赛者获得的奖项颁发电子证书。
2. 教师颁发教师证书。
比赛规则
一、大赛申请以一件参赛作品为单位,作为一份参赛申请。
二、作品规则
1. 声乐:
· 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 必须在屏幕处于水平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录制。
· 比赛节目演奏使用现场伴奏或背景音乐。
· 不允许对参赛作品进行后期修改。
2. 舞蹈:
· 比赛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
· 必须在屏幕处于水平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录制。
· 演出期间拍摄时必须穿着演出服装。
· 允许在排练室拍摄。
· 参赛者必须在整个表演过程中处于画面中,并且必须能够看到整个高度,包括在跳跃或做技巧动作时。
3. 器乐演奏:
· 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 必须在屏幕处于水平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录制。
· 参赛者必须在整个表演过程中保持在画面内。
4. 戏剧艺术:
· 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
· 必须在屏幕处于水平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录制。
· 参赛者必须在整个表演过程中保持在画面内。